“我没得钱,我管不到......” 拘!
案情简介
✦王某与李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
王某按约完成装修义务后,李某一直未向其支付相应款项。
这个房子装好了,整体都是按着你的要求来装的,实地观察后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?
确实好看,不枉等了这么久,完全符合我的审美。
那这边的装修费用可以结算吗?这边也是按合同里说的时间交房的,没问题的话就尽快结算吧。
装修没什么问题,主要是这段时间手头紧,我过段时间给你。
双方在审判阶段达成调解协议,但李某仍然拖延履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阶段,承办法官将李某拘传至法院,李某仍态度恶劣,坚持拒不履行给付义务。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,承办法官依法决定对李某拘留5日。
案情简介
✦兰某与代某买卖合同纠纷
代某应当支付兰某购买轮胎的货款及修理费一万余元,但承办法官多次联系代某,其均找各种理由逃避执行,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。
第1次联系
现在需要你自己亲自出面解决问题!
没得空!我在外地运货,要赚钱。
第2次联系
必须本人到现场,逃避不是解决办法。
我最近在外地找新工作,没办法回来。希望法官可以理解,我也很困难,不找工作咋有钱......
第3次联系
你现在回来没有?
我在外地找到工作了,回不来了哈,更没时间来处理这件事情!
承办法官遂决定立即采取行动,将代某拘传到庭,但其仍称无法履行,亦无法与兰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。
对于代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,承办法官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5日。
案情简介
✦干某与余某借款合同纠纷
余某通过微信等方式陆续向好友干某借钱,但因其未能按照约定还款,干某诉至法院。
执行过程中,余某经常不接承办法官电话,以不在家为由拒绝到法院协商,态度恶劣。当承办法官将其拘传至法院后,余某更是直言“不想还钱”,承办法官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0日。
进入拘留所后,余某才感到后悔,表示愿意配合履行,提出每月将自己工资的固定一部分取出用于还款。
司法拘留并不代表执行程序的结束,更不意味着对被执行人的“一拘了之”。通过约束人身自由,提升强制执行的威慑力,同时以此为契机做好执行工作,在善意文明执行和加大执行力度间寻求平衡,才是解决执行难的有力举措。司法拘留并不代表“完事儿了”,出来还须继续履行义务!任何企图挑战司法权威,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
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(一)伪造、毁灭重要证据,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;
(二)以暴力、威胁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、贿买、胁迫他人作伪证的;
(三)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已被查封、扣押的财产,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,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;
(四)对司法工作人员、诉讼参加人、证人、翻译人员、鉴定人、勘验人、协助执行的人,进行侮辱、诽谤、诬陷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;
(五)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;
(六)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的。
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,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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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第2275期>
供稿丨新都法院 中院执行局
编辑丨李丽莎
一审丨张子纯
二审丨胡思行
三审丨陈 睿
版